“零距离”调研指导促提升
---阿坝州人大调研组一行赴红原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调研
5月23日,阿坝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寿同志带领由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等形式,就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尔玛甲、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兰英、州人大代表陈伍志陪同参加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强同志汇报了近年来我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调研组一行从领导重视、数据翔实、措施得力、保障到位等方面就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公益诉讼宣传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学习培训范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增强社会参与度和知晓率;二要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突出办案重点,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不断夯实办案基础,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办案效果;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行政部门、属地政府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尽量使问题能够在诉前阶段得到有效解决,在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四要强化品牌打造。以全州检察机关“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为依托,结合红原地域特点,差异化打造“鹤翔兰萨.嘎曲”子品牌,做特色创亮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等美好生活需求,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2017年6月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后,自2017年7月起施行的一项新的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红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紧扣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领域,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积极探索实践,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能,扎实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担当有为,实干争先,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