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6日
在红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德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反分维稳工作。今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大事多、喜事多,敏感事件也多。针对不同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特点,按照县委和州检察院统一部署,制定完善相对应的方案预案,认真落实维稳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安保维稳任务。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车辆90余台(次),累计达60余天。积极开展藏区社会面依法常态化治理,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9人,提起公诉2件9人。坚持依法办案,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切实做到“稳、准、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紧扣“深挖根治”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线索收集排查和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检察新媒体开展专项宣传12次,营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大力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次深入社会治安重点联系镇调研社会治安现状、偷牛盗马易发多发及命案频发高发、扫黑除恶治乱等工作,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针对牧区“钻帐篷”、聚众赌博等陈规陋习和治安乱象问题,经报请县委政法委同意,在色地镇挂牌建立“妇儿维权工作站”,实行联络员制度,主动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强化法律监督,做强做优“四大检察”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4件44人,起诉38件65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检察环节的打击力度,其中起诉故意伤害等侵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犯罪6人;抢劫、盗窃等侵犯公私财产犯罪34人;赌博、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人。二是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件1人,依法不批捕4人,纠正漏捕4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扎实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件5人。加强审判监督,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7件42人,提出量刑建议31件47人,被采纳27件39人,刑事审判活动提出口头监督建议3件。三是不断规范刑事执行监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件5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向相关单位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并在维稳敏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累计60余人次。审核刑罚执行机关报送拟特赦服刑罪犯2人,并对特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坚持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完善办案机制,运用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一是加强民行检察宣传,广辟案源渠道。加强与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沟通交流,充分借助检察新媒体公开成功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今年共办理支持起诉民事检察案件4件。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助推依法行政。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行政检察案件3件。三是建立协作共建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宇妥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检企共建”活动,签订共建协议书,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不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抓住“公益”核心,聚焦公益诉讼“五大领域”主动作为。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在去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后,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又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审议通过了《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进一步为我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件,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侵害公益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6人。三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得以维护。四是综合保障服务公益。积极加大检察技术投入和应用力度,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科技含量。设立检察建议宣告室,增强监督刚性。在全县三个4A级景区均设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络站”,聘请9名联络员,并配套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着力提升环境保护公益质效。
三、主动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是加强协作配合。紧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成长需要,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综合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双牵手”和“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县教育局共同会签《建立检校合作•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方案》,实现法治副校长在全县16所中小学全覆盖,指导督促各学校开展全校师生向国旗宣誓活动。二是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多次走访县教育局和全县各中小学校,了解掌握“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为广大师生及家长讲授法治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教人数达2000余人次。三是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全州检察机关“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名称统一、LOGO统一、理念统一的“三统一”的原则,制定符合红原实际、富有地方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四是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方式。我院制作的《格桑梅朵-红原站•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品荣获四川省委政法委主办的第三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优秀微动漫作品奖。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问题。一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在司法办案中注重关注民生,关乎民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支撑,推进“中心+平台”的检察服务新模式建设,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二是扎实开展“两联一进”。先后深入联系乡镇、寺庙和帮扶社区及监舍开展“联户联情”、“联寺联僧”和“法律政策七进+N”累计达180多人次,面向牧民群众、寺庙僧人及犯罪嫌疑人开展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联系寺庙帮扶资金2万元。三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实行进村入户全覆盖,帮助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效。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引导81户联系户改善人居环境卫生。挤出办公经费7万元、协调落实13.5万元改善联系乡镇和帮扶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先锋堡垒、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激发联系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根据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门,在坚持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现扁平化管理,科学定岗,人岗相适,充实一线办案力量。
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权责配置,将“谁办案谁负责”机制落地落实。认真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规定,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12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案件质量。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新模式,顺利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继续在惩治腐败犯罪中发挥积极作用。
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突出“未、法、廉、红”检察文化主题,并将“尚法、忠诚、笃志、奉献”院训和“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情系高原、拓新致远”红原检察精神融入检察文化,进一步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士气、斗志和创造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积极打造“一院一品”建设。按照州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立足红原实际,结合检察工作,确定“红色高原•蓝色检魂”为创建品牌。围绕品牌内涵,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挖掘品牌潜力,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按照检察队伍建设“四个铁一般”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党组书记讲党课、诗歌朗诵、主题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检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将政法领域“四不”专项整治和我院“四个强化”专题教育活动作为主题教育的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不断加强检察人员政治思想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精神长城,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修改完善18项规章制度,建立“周小结、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检务督察,让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共商共建促发展,援藏受援铸检情。加强与绵阳、温州两地对口援助对接交流,学习借鉴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办案理念。充分利用绵阳援藏干警力量,发挥“传帮带”作用,有力提升工作质效。今年绵阳市两级检察院领导赴红原指导检查工作3次,开展互访活动5次36人,落实援助资金40万元,三台、平武两县检察院安排3名干警援助我院。
六、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公信阳光检务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做好专题调研和视察工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协通报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省、州、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6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3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26人次,召开座谈会4次,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23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构建“互联网+检务”模式,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3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6份,报送检察信息简报及调研文章186篇。全面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发送微博95条、微信62条。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专刊》等报刊杂志,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支持检察。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职能转型、改革创新、履职尽责中不忘初心、务实奋进,整体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这是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忠实履职、亲切关怀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红原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较薄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检察监督刚性不足。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结构和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红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主基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为建设生态、美丽、繁荣、和谐新红原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矢志不渝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请示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和发展需要,注重精准施策,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大非公经济司法保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全力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围绕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两大主责主业,全面均衡履职,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齐头并进。发挥捕诉一体、职能重整优势,优化办案模式,努力实现办案效率和效果双向提升。坚持在办案中深化监督,在监督中强化办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构建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法律共同体。
四是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在政治学习、业务实践中历练初心,锻炼党性,筑牢理想信念。聚焦能力短板,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品格、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为民初心,担当检察使命,为红原县全面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一线双核”:指线索既涉及黑恶犯罪,又涉及“关系网”、“保护伞”的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头核查。
2.“一案三查”: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3.“一号检察建议”:指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简称,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
4.“四大检察”: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反贪职能转隶为契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刑轻民”提出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5.“十大业务”: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捕诉一体”要求,针对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设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检察厅;设立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第五检察厅、负责民事检察的第六检察厅、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第七检察厅、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第十检察厅。